本招标项目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松岭门至沈阳段)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咨询(含安全性评价)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概况: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松岭门至沈阳段工程,起点为朝阳县松岭门蒙古族乡松岭门村(接丹锡高速),终点为沈阳市于洪区迎宾路街道姚家村(接沈阳绕城高速),路线全长238.6公里,设计速度为120km/h,均为新建路段。起点至规划新阜高速段路基宽度27m,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规划新阜高速至都市圈环线段路基宽度34.5m,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都市圈环线至沈阳段路基宽度27m,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规划布设互通立交16处,服务区4处,养护工区6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监控通信站5处。
2.2招标范围:对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松岭门至沈阳段)项目进行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咨询(含安全性评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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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工作内容 |
主要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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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咨询(含安全性评价) |
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咨询审查工作: (1)审查本项目全专业初步设计文件。负责审查勘察设计大纲,配合完成中间检查、外业验收、方案论证、阶段性审查等会议,并按甲方要求提交书面报告和意见。咨询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要求和国家标准,从国家强制性条文和上阶段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工程方案审批落实情况、方案的合理性、结构的安全性、技术指标掌握的合理性、设计文件完备性等方面提出咨询意见; (2)审查初步设计阶段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设计风险评估报告,出具审查意见; (3)开展初步设计现场地勘咨询工作,编制初步设计阶段地勘咨询报告; (4)编制初步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 (5)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审查报告。 |
2.3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之日止。
2.4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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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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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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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1、近5年(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在50公里以上(含50公里)的高速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咨询或勘察设计监理)项目业绩; 2、近5年(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座特大桥梁和1座长隧道的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咨询或勘察设计监理)项目业绩。 注:1项业绩可以同时满足以上多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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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 |
1、没有被交通运输部通报取消在全国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没有被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取消辽宁省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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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10年以上(含10年)高速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咨询或勘察设计监理)工作经验。 近5年(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内至少担任过1条里程在50公里以上(含50公里)的高速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咨询或勘察设计监理)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6月13日20时00分至2024年6月1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指南),招标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3日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主楼10楼会议室。(注:投标人上传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所投标段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采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6 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线上解密。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lnjttz.cn)、《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 标 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4-8321191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24-22564554
邮 箱:LNCT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