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洗地机和扫地车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1 项目概况
为改善服务水平,解决服务区卫生问题,需对光辉 、凌海、塔山、绥中、东戴河5处服务区的手推式洗地机、驾驶式洗地机、室外扫地车等清洁设备进行采购。
2.2 采购范围
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洗地机和扫地车询比采购(包括:5处服务区的手推式洗地机总数18台,驾驶式洗地机总数9台,室外扫地车总数8台,以及相关的售后服务等。具体产品参数要求详见附件1。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4 交货期
绥中和光辉2处服务区(4台手推式洗地机,2台驾驶式洗地机,2台室外扫地车)以上数量产品于2024年7月12日前完成供货,其他产品按采购人通知为准。
2.5 交货地点
光辉 、凌海、塔山、绥中、东戴河服务区。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为产品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业绩要求:近3年(指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合同额不低于100(含100)万元的类似产品业绩。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 其他
3.4.1本项目的产品供应商可以为产品制造商(生产商),也可以为产品经销商(代理商);如为产品经销商(代理商)时,须提供制造商(生产商)对经销商(代理商)参与本项目对应标段的授权书。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形式与响应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段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候选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的评审小组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第一条评审标准”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候选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候选成交供应商。
3.4.2供应商 (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供应商(联合体响应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在近三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6月26日00时00分至2024年06月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采购(采购)文件下载指南),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日14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并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至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主楼10楼会议室。(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纸质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启响应文件会议。
5.6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线上解密。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lnjttz.cn)、《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采购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飞云路 7 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24-82364855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 系 人:张晓旭
电 话:024-83733449(转81)
邮 箱:739811101@qq.com
2024年 6 月 25 日
附件1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1 |
手推式洗地机 |
台 |
18 |
14767 |
2 |
驾驶式洗地机 |
台 |
9 |
54263 |
3 |
室外扫地车 |
台 |
8 |
100227 |
最高限价(元) |
1555989 |
注:本次采购为固定单价合同,以上为预估数量,最终结算以成交单价(含税)及实际发生数量为准。